交强险:是最彻底的掠夺者?
发表时间:2007-08-08 11:21 来源:太平洋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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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纸批文的路桥收费、到今天的交强险收费。有多少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多年收入的路桥费已是建设投资的多倍,收来的钱既没有归还银行贷款,又没有因收回投资而停止收费;交强险的费率既没有通过精算,也没有进行听政,多收少赔的交强险成为保险公司的最赚钱的险种。借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用行政的方式掠夺人民真的来钱。
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交强险的赢利水平吧。大家都知道保险费率是按照出险慨率加合理的费用来计算的,行内叫着“精算”。在交强险出台以前,车辆一般使用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等商业保险来保障的,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算平均为万分之七十五,而交强险则直接采用比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费率还高18元/万进行计算,即每万元一百七十五的费率。
这样的费率合理吗?是怎样计算和精算出来的我们不得而知,但从两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这样的费率不合理。
一是交强险是国家以行政的方式强制收取并代表政府给予被伤害者赔偿的一种行政行为,它不应成为为商业保险公司减轻赔付责任的手段。事实上车主在交纳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后,保险公司会先使用交强险进行赔付,只有当赔付额超过交强险的额度后再从商业险支付,这时的交强险成为了商业保险的替身,成为了保险公司赢利的保障。
二是据保险业内人士透露,2006年全国投保交强险车辆36万多辆,收纳保费3.5亿多元,而2006年实际赔付仅为2000多万元。收入与赔付数据的巨大差额,严重违背了交强险不以盈利的原则,成为了保险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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